发布时间:2026-09-30
| 制度目标 | 管好医疗垃圾厂日常运行,让干活有规矩,保证安全不乱来,减少污染,保护工人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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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厂里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后勤配防护用品和安排体检;清运组登记垃圾信息;焚烧组按规操作;消毒组每天消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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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上岗要培训合格;垃圾必须规范包装标识;车辆按时按路走;垃圾当天清完;设备天天检查;厂里禁烟禁外人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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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培训后考试不过不能上岗;登记本最少留三年;车辆出车前查密封,回来要冲洗消毒;消毒每天做两次;设备保养记台账;违规马上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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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医疗垃圾厂的实际运行中实现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主要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
二、给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发布时间:2026-08-22
适用场景:现场监护、高压实验、设备调试
| 编制目的 | 防止高压实验出事,保护人不被电到,不让设备乱冒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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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做高压实验的电工、实验室人员、施工现场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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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电工动手干,另一个人盯着看,老师傅或负责人在旁边把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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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流程 | 先断电,再放电,挂标牌,围遮拦,查接地,亮信号灯,复诵口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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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 | 遮拦距离按电压算,放电时间1-5分钟,戴绝缘手套用绝缘棒,接地线截面≥6mm²,标牌字要大要醒目,信号铃停才能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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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内的实验
(1)进行高压实验时(对地电压高于250v),不论何种设备,均应设遮拦围起,电源距离遮拦的最小距离为:
6千伏以下 0.7米
10~35千伏 1.2米
60~110千伏 1.5米
(2)不准用手直接接触温升实验后的电气设备、带电运行设备和已绝缘部分,高压设备禁止带电作业。
(3)实验工作中更换接线及两次实验中间的间歇过程,需先停电,直流绝缘实验和设备电压超过3千伏的交流绝缘实验,停电后,应先放电,再进行工作。
(4)容性负荷的实验,如电缆、电容器及大型电器设备等,放电时间不小于1~5分钟,检查无电后,装设临时接地线,直至实验设备结束。
(5)设备实验前,应在工作场所围好遮拦,并悬挂“注意!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检查接地线是否完好,安全用具是否齐全。
发布时间:2026-07-23
适用场景:现场监护、作业审批、异常处置
| 制度目标 | 管住动火、进罐子、用电、爬高这些危险活儿,不让人乱来,少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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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办负责批证、盯现场;作业部门派人申请;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各管各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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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必须先拿证才能干;证上写清时间、地点、防护要求;监护人不能走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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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超时得补手续;现场要拉警戒线;防护用品必须戴好;干完活马上清场、撤标志、报完成;关键地方还得提前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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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部门应对动火作业、受限制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2 申办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a.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指定专人向安办提出申请。
b.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办签发并进行监督,签发部门应注重时效性。
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a.注明作用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b.规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区域。
c.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d.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a.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b.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志。
c.防范措施应告诫所有作业人员,并按照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d.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发布时间:2026-07-03
适用场景:现场监护、入厂登记、特种作业
| 制度目标 | 管住外来施工的人,不让他们乱跑乱闹,保护学校安全和东西不被弄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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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负责人去总务处登记;用工单位要管好自己请的人;门卫查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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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必须办临时出入证;不能偷东西打架;不能乱接电线生火;进出校门要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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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登记完马上办证;施工全程都要守规矩;单位得常教育;门卫天天查;违规就处理,严重就赶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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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治安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管理外来施工人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人员系指非本校职工,临时在我校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管理与教育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
三、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注明地点、人数),并组织外来施工人员持身份证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外来人员在校施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除依法追究其责任,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建议用工单位将其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各用工单位和外来施工单位除督促外来人员办理有关证件和手续外,还应负责对本单位务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