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园区车太多,老堵车,怕出事故,想让进出顺一点,停车有地方,走路也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车、骑车进园区的人,管怎么开、停哪、交费、登记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园区办牵头定规矩,安保员天天查车、发卡、收卡、看停车,物业监督执行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准逆行、不准压人行道和草坪、不准超10码、不准占消防通道、不准乱扔烟头杂物。 | ||
| 检查与监督 | 安保员每天巡查看谁违规,发现就提醒,再犯就收费或不让进。月底汇总问题,下月改进。没按要求办的,补手续 补交费。 | ||
工业园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辖区的交通管理,维护辖区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机动车辆
1、所有车辆进入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园区办的管理。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
4、租户的车辆必须在园区办办理车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
5、送货车辆进入辖区,由安保员开出《车辆进出卡》,并登记进入辖区的时间,离开辖区时,由安保员收回《车辆进出卡》。上、下货结束后在园区停留超时的按规定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