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以前乱接电线出过事故,怕再出事伤人伤设备。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临时用电的个人和单位。 | ||
| 职责分工 | 供电方负责验收和终止供电,用电方自己管设备和安全。 | ||
| 管理规定 | 要申请、装电表和触保器、验收合格才通电、不准私拉乱接、不准用地爬线、电线不许跨公路河流。 | ||
| 监督与罚则 | 验收不合格不给电,用完不拆或乱接就断电,出事全由用电方担责,超期不办就停供。 | ||
1、临时用电户临时用电应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
2、临时用电必须安装临时用电的电能计费装置及触保器;
3、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经供电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4、临时用电期间用户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后及时拆除;
5、临时用电户不准使用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
6、临时用电户的临时用电的电线不准跨越公路、河流或水塘。
7、临时用电必须签订供用电协议书。
8、临时用电户因临时用电所发生触电伤亡和其他事故均由用电方负责。
9、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10、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