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工地乱,人杂,东西老丢,打架喝酒也多,得管住人管住物。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外来施工人员,还有工地上的财物、仓库、财务室。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管,班组长盯现场,保安和库管各守各的岗。 | ||
| 管理规定 | 三证不齐不能进;不准喝酒打架;贵重物品要登记;现金不能乱放;仓库得有人守。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巡查看证件看门窗;发现没证的马上清退;丢了东西查登记本;赔钱或报警;保安查夜,领导不定期抽查。 | ||
一.现场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手续合法有效。对无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人员,禁止使用。
二.严禁在施工现场内酗洒、打架斗殴,不得传播各种淫秽、反动书籍和音像制品,禁止赌博及嫖娼行为。
四.对损坏、捣毁公私财物的,要照价赔偿,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各种贵重物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凡不按规定登记备案,发生物品被盗丢失的,后果自负。
四.个人现金财物要妥善保管,下班时要锁门关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五.财务室禁止存放过量现金,确实需要存放时,必须设两人以上人员值守。门窗要符合防盗标准,现金、票证、公章必须装入带有报警装置的保险柜内。
六.临时仓库的搭设,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各种物资、材料的领用要严格登记,库内要专人昼夜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