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出事伤人,想让工地更安全,保护大家身体不被伤害,让环保和防护有章可循。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项目施工过程,重点是环保、安全、劳动防护的技术措施怎么写怎么做。 | ||
| 职责分工 | 项目总工带头写,工程技术部具体干,技术质量部审核备案,谁没写好谁改。 | ||
| 禁止行为 | 危险作业不编措施不准开工,措施不报审核不能实施,内容不实不细不准签字。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必须编完措施,总工先写,部门初审,技术质量部再审,没按时交要通报,错漏多要重写,每月抽查执行情况。 | ||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减少职业伤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制订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规定或标准为依据;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项目总工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编制、管理的责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