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以前出过事故,大家不按规矩来,想让爆破更安全点,少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下井干爆破的人,管打眼、装药、放炮、警戒这些活。 | ||
| 职责分工 | 带班队长盯现场,调度室批不批,安监员天天查,矿长兜底。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报就放炮,不准瓦斯高还干,不准没审批揭煤贯通,不准裸露爆破。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会讲一遍,安监员现场盯,发现一次扣钱,三次调岗,月底全矿通报。 | ||
该文件已被安监总政法〔____〕28号宣布失效
一、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
二、 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三、 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由矿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作业。
四、 爆破前后必须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兰措施,严禁煤尘积聚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
五、 必须严禁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有突水预兆情况下爆破作业。
六、 必须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严禁爆破后未经检查进入警戒区。
七、 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严禁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