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学生吃坏肚子,食堂卫生乱糟糟没人管,出事就晚了。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食堂、分餐点,还有所有做饭和打饭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总务处带头管,食堂管理员天天查,校医不定期抽查记录。 | ||
| 管理规定 | 证照要全,设施要齐,生熟分开,烧透再卖,剩饭当天清,留样400克。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验收记台账,每周检查打分,不达标扣绩效,严重问题停业整改。 | ||
学校饮食卫生制度(四)
1、学校食堂必须持有特种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应有符合标准的设施(包括防尘、防蝇、防蟑、防鼠、防紫外线消毒和空调降温设施)。
3、学校食堂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卫生人员,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进货食品要做好日期标签。
4、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每年检查一次,凡有5病者不得上岗,(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化脓性皮肤病)。
5、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上岗前和便后洗净双手,不戴饰物,在操时做到“三白”(白帽、白口罩、白衣服)。并不在室内吸烟。
6、生熟食品分开(包括冰箱、容器和粘板),并应有明显标志。
7、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剩菜、剩饭当天倒掉,不得供应水产品,生冷拌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