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烟花爆竹从发货到回收全过程,防止乱发货、乱运输、乱堆放。 | ||
|---|---|---|---|
| 职责分工 | 业务主管开票开单;保管员按单发货;押运员专车专送;专人回收残次过期品。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按计划发货;必须专车押运;限放城市未售完要收回;残次过期品统一回收销毁。 | ||
| 执行要求 | 每次发货前核对计划;运输全程押运不离货;回收后马上报批;销毁前留照片和记录;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 | ||
1、根据零售网点提出的要货计划,由业务主管人员开具发票和提货清单,保管员按照提货清单发货。
2、商品运往零售网点时,派专车运输,由押运人员专门押送,送货到各零售网点。
3、对限放城市内的零售网点在允许燃放的时间内角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公司收回。
4、零售网点销售剩余的残、次品或过期失效的商品,由公司专人回收集中到公司仓库,报经公安、安监等部门批准后报废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