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目的 | 让司炉工知道怎么安全烧锅炉,别出事,别伤人,别把设备搞坏。 | ||
|---|---|---|---|
| 适用范围 | 持证上岗的司炉工,操作低压蒸汽锅炉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司炉工自己动手干,班长偶尔看看,安全员不定期来转转。 | ||
| 操作流程 | 先检查再点火,水位压力要盯牢,烧火看颜色,排污挑时候,停炉分三种,清炉别硬来。 | ||
| 执行标准 | 水位±50毫米,压力不超红线,水温不烫手,安全阀两星期拉一次,玻璃水位计每班冲两次擦干净,煤层厚80-120毫米,烟囱冒烟是浅灰。 | ||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年满18周岁。
第2条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司炉工操作证,持证上岗。
第4条熟练掌握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进行安全操作。
第5条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锅炉操作和运行的安全知识,懂得蒸汽锅炉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种的应会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且操作的锅炉应与司炉证类别允许操作的范围一致。
第7条司炉证要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时应先进行考核,复审不合格或超期未复审的司炉证作废。
第8条锅炉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使用证,运行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第9条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