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放炮出事,保大家安全,让每次放炮都稳稳当当。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放炮员、警戒员、背药人,管火药雷管领用、装药、放炮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盯着,区队长抓落实,班组长天天查,放炮员自己盯紧每一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糊炮明火放炮,不准不设警戒就放,不准母线乱搭乱放,不准瞎炮不交班。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会讲一遍,安监员现场盯,月底检查记录,漏一条扣分还重学,三次不合格停岗。 | ||
1、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放炮员升井后不主动接受检查,不登记。
3、放炮员不及时填写“一炮三检”记录或弄虚作假。
4、井下采用糊炮、明火放炮或用多芯线电缆放炮。
5、不按规定安排警戒员警戒。
6、放炮母线长度不符合规定,不间隔吹三声哨放炮。
7、放炮员不给警戒员红灯罩和警戒旗放炮或警戒员不戴红灯罩,不挂警戒旗警戒。
8、不听警戒员负阻闯入警戒区域内。
9、放炮员、接炮员与警戒员约定放炮后,警戒员不经放炮员同意擅自解除警戒。
10、放炮员不按规定加工火药,乱扔乱放,记录和使用不符,被炮人员在电器附近停留,打眼与装药小于规定距离。
11、炮眼黄泥不满或不装水炮泥。
12、不按规定顺序和方向接炮。
13、放炮员对装炮情况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