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工地事故多,大家安全意识松,开会能提醒风险、盯紧隐患、统一安全动作。 | ||
|---|---|---|---|
| 适用范围 | 工程局、公司、区域公司、项目部、分包队伍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一把手组织开会,安委会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到场,项目部还要拉上分包头儿。 | ||
| 管理规定 | 局级每季开、公司每月开、项目每周开;必须签到,会议内容和决议要写清楚记明白。 | ||
| 监督与罚则 | 开会没签到算缺席,记录不全要重开;没落实决议的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不改扣绩效。 | ||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工程局、局属工程公司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区域公司、分公司应每月召开一 次,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一次。
二、安全生产例会由各级行政一把手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还应包括分包作业队伍有关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例会要适时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落实好安全奖罚。
四、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留有详细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