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6
| 制定目的 | 怕特种设备出大事,伤人又赔钱,社会乱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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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南京全市的锅炉、电梯、起重机这些设备出事时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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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市领导拍板,质监局干活,区县管自家小事故,企业自己盯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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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设备要定期检查,出问题马上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现场拉警戒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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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质监局查企业有没有按规矩来,不听话就通报批评,严重了追责,每年演练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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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本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6-06-29
适用场景:游乐设施故障、特种设备事故、电梯困人
| 制定目的 | 怕特种设备出大事没人管得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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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本区所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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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分局领导带队处理,监察科接报,检测中心支援,各组分头干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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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马上打电话报告,24小时内报原因,保护现场不乱动东西,分组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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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谁没按时报谁挨批,领导必须立刻到场,不服从指挥要追责,电话随时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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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地边有效地处置特种设备的重大事故,加强突发事件的那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国家院34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国务院特种设备支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2号令)(以下简称“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2号令第四条所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境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运行过程小,因人为过火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不适用于破坏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