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工地着火,保护工人安全,保证消防器材好用,减少火灾风险。 |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管防火计划;专兼职消防员查器材、做培训;班组每天自查;公司每季度检查。 | ||
| 核心条款 | 消防器材不许乱动;明火作业要审批;高层建筑配消防水管;电焊要清理可燃物;冬季用火要批准。 | ||
| 执行要求 | 消防员定期保养器材;动火前要领证;班前班后查隐患;每月检查仓库现场;每季度培训义务消防员;发现隐患马上改或有应急办法。 | ||
第一条、各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条、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车间主任)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
第六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