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医院不着火、不丢东西、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 ||
|---|---|---|---|
| 职责分工 | 保卫科管检查、培训、器材;科室领导管教育职工;各科配合落实。 | ||
| 核心条款 | 禁明火电炉、禁仓库吸烟、禁乱动消防器材、易燃品按规操作。 | ||
| 执行要求 | 保卫科每月查一次,科室每周自查,门卫盯出院物品,夜班巡逻不能睡,发现异常马上报。 | ||
z县人民医院消防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4.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5. 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7.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8. 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