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井下焊火容易着火。想管住乱焊问题。防止煤矿烧起来。以前出过事。得按安全标准来建规矩。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活的人。井口房里做事的。电焊气焊喷灯焊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通风科先看。机电安全部门也得签。调度盯进度。副总和矿领导把关。矿长最后拍板。谁漏签字都不行。 | ||
| 管理规定 | 井下井口房一般不许焊。真要焊得按254条办。一个焊点一个措施。氧气乙炔不能留井下。火柴专人管好报数。 | ||
| 监督与罚则 | 设备专车送指定地。安全员瓦检工全程盯着签字。现场备够灭火器。消防水管位置写进措施。焊完马上收工具。发现没盯防就停活。 | ||
(一)为加强井下和井口房电气焊作业的管理,预防煤矿火灾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254 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