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井下电焊容易起火、漏电、瓦斯超限,怕烧着东西、伤到人、引发事故。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电焊活的人、用的电焊机、施工巷道和周边20米区域。 | ||
| 职责分工 | 负责人盯现场、电工管接线断电、焊工持证干活、跟班副区长必须在场指挥。 | ||
| 管理要求 | 灭火器水桶备齐、焊机编号入井、设备放稳掩牢、火星下面铺不燃物、全程洒水降尘、瓦斯超0.5%立刻停焊。 | ||
| 监督与检查 | 开工前全员学措施签字,监督员随时查隐患,工具不合格就换,没落实就停工整改,谁失职谁负责,现场留人一小时再走。 | ||
一、 施工地点:
二、 施工内容:
三、 电焊( √ )
四、施工时间:
五、电焊
设备入井时间:
设备升井时间:
六、现场施工负责人:
七、施工安全措施:
1.电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时跟班副区长必须现场跟班指挥。
2.本措施经审批后,必须组织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在施工作业前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措施施工。
3.井下必须使用有编号的电焊机进行作业,未编号的禁止入井。
4.电焊机经矿车下放到施工地点再由施工人员人工将其卸下,放置到巷道内不影响运输的、顶板巷帮完好、无淋水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