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开车出事,怕车坏了没人管,怕司机不守规矩乱开。 | ||
|---|---|---|---|
| 适用范围 | 就管开车的人,只管开车这事。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检查车、守交规;车队管人管车;领导盯着别出岔子。 | ||
| 管理要求 | 车要年检有牌照;刹车坏了不能开;出车前查五样;不酒驾、不斗气、不抽烟吃东西。 | ||
| 监督与检查 | 队长天天看,查证件查记录;没做到扣钱还停班;出事了司机自己负责,车队也得挨批。 |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驾驶员安全作业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驾驶员安全作业。
2安全操作要点
2.1各种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检查合格,持有牌照,方可行驶。
2.2不准驾驶未修理好的或刹车器失灵的车辆。
2.3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检审合格,发给驾驶执照,方准驾驶。
2.4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上对驾驶员提出的“十三”不准的规定。讲究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违章、不发生交通事故。
2.5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2.6出车前必须做到五检查(即转向、制动、灯光、雨刮、喇叭),经检查正常后方可出车,坚决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行车中不准吸烟、进食和闲谈。
2.7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