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工人干活时更安全,保护人和机器,管好吊东西的工具,别出事。 | ||
|---|---|---|---|
| 职责分工 | 仓库管发东西前要查合格证;工地租的也得有证;使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保管;安全处半年查一次。 | ||
| 核心条款 | 没证不能用;坏的、补过焊的钩子不能用;不准吊危险品、超重、载人;绳子碰电、断股、磨损多就得换。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班前自己检查一遍;车间每季度全面查;安全处半年技术鉴定;绳子要上油防锈;白棕绳要放干燥地方;坏的马上换掉或报废。 | ||
1.目的: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
2.为了保证安全施工,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齐全,合理地选用,正确地操作,科学地维护保养起重索和吊具,重视安全使用和加强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3.仓库验收时必须认真核对合格证明
(1)起重的钢丝绳、吊带、白棕绳、吊钩、压钩、吊环、卡环等工具,仓库在发放前必须认真核对制造厂的合格证明,方准发放投入使用。
(2)无合格证明或自制的起吊工具,必须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材质检查和负荷试验,检查和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4.工地从外面租用的起重吊具必须有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