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娱乐场所出乱子,保障大家安全,让生意能正常做下去。 | ||
|---|---|---|---|
| 职责分工 | 场所管理员负责日常治安;文化公安部门管图纸审批;消防部门查设备;保安或公安处理突发事。 | ||
| 核心条款 | 装修前要送审图纸;建筑要结实、消防齐全、至少两个出口;按批准人数售票;出事马上制止并报告。 | ||
| 执行要求 | 图纸不批不能动工;售票超员算违规;闹事必须立刻隔离;结束要检查现场;失物按流程上交;谁不守谁担责。 | ||
1、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负责。
2、各娱乐场所、场地装修或改建施工前,图纸须送文化、公安部门核准后施工。
3、各娱乐场所建筑必须坚固、安全、消防设备齐全、有效,设置适当,有二个以上出入通道,并配备相应的治安管理人员。
4、各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活动人员的数量,按治安主管部门批准的限额人数售票。
5、娱乐场所发生醉酒闹事,斗殴等影响治安秩序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离;
发现有不轨行为的人与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迅速向保安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6、营业结束时,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客人遗落物品,要及时上缴,按照失落物品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