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目的 | 防止电力作业出事,保护干活的人不被电着,让设备别乱跳闸。 | ||
|---|---|---|---|
| 适用范围 | 铁路电力工、值班员、调度员、检修人员,还有变配电所和线路。 | ||
| 职责分工 | 电力工人自己动手干,值班员配合停电检电,工长或技术员盯着看全过程。 | ||
| 操作流程 | 先停电,再验电,接着挂地线,最后挂牌子设围栏,一步都不能少。 | ||
| 执行标准 | 停电要断彻底,验电用对档位的验电器,地线得打深过0.6米,挂牌位置要准,围栏要牢靠。 | ||
铁道部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1983年7月 [83]铁机字1000号)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1条 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 电力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
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
第3条 对电力工作人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
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