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工地老出事,怕人受伤,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安全,别图省事乱来。 | ||
|---|---|---|---|
| 适用范围 | 总包、分包、监理、建设单位,管机械、用电、挖坑、脚手架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总包牵头搭架子,分包管自己人,监理盯着全场,建设单位看紧关键时候。 | ||
| 禁止行为 | 机械不报方案就装、电线乱拉、挖孔桩不护壁、基坑边堆土、外架超载堆料。 | ||
| 检查与监督 | 方案要提前交,施工照方案干,监理检查,没做到就罚钱,月底前整改完,再犯翻倍罚。 | ||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2
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