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7
| 制定目的 | 怕矿山出大事没人管、乱指挥,死人多、损失大,得赶紧救、快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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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黄山市本区所有挖矿的单位和地方,死3人以上或损失100万以上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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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副区长总管,公安、安监、国土、卫生、交通、环保、乡镇负责人各盯一块。安监局牵头协调,国土管现场抢险,卫生管救人,公安管治安,交通管运人运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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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一出事马上报安监局,指挥部立刻开会定方案,专家到场分析趋势,队伍戴标志带装备冲现场,救人抢人控现场,医院接住伤员快转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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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办接到报告必须马上请示启动预案,各小组接到通知就得立刻出发。谁不到岗、不听指挥、不戴防护、不带设备,就通报批评,严重就处分,犯罪送司法。指挥部随时查进度,安监局汇总情况报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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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发生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矿山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黄山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发布时间:2026-07-14
适用场景:乡镇级应急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跨部门协同响应
(试 行)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____〕23号)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____]52号)的精神及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原则
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安全。
2.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教育局负责领导所属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类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同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部
惠州市、县(区)教育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所属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教育系统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成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