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现场工人常不清楚施工危险点,交底不全易出事。想让每个工人都明白自己该注意啥。 | ||
|---|---|---|---|
| 适用范围 | 建筑分公司自己人,还有所有分包单位。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技术部门配合,各作业队队长和工人一起签字确认。 | ||
| 管理规定 | 每次开工前必须交底,内容要讲清危险点、预防措施、应急办法,不能只念文件。 | ||
| 监督与罚则 | 交底必须三方签字,记录要存档。没交底就开工的,项目部马上叫停。查记录时缺签字或漏项,要重新补做。 | ||
建筑分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分包单位进驻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要组织向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项目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殊工艺关键过程安全技术要求等等,并由三方签字确认,安全管理部门保留交底记录。
(2)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各作业队队长(包括分包单位)做出详细书面交底,并由三方签字确认,保留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作业队安全员、技术人员要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并保存交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