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妈妈和宝宝住一起,方便喂奶,减少感染,帮妈妈快点恢复身体。 | ||
|---|---|---|---|
| 职责分工 | 产科医生管妈妈,儿科医生管宝宝,护士全程照顾,24小时有人值班。 | ||
| 核心条款 | 妈妈宝宝必须同室,6小时内要早接触早吸吮,按需喂奶,每天查房两次。 | ||
| 执行要求 | 护士交接要清楚,病历写清楚喂奶情况,每天测体温体重,洗澡脐带消毒,发现异常马上报医生。 | ||
1、收住对象
(1)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好转后酌情转入母婴同室。
(3)高危新生儿的母亲,如儿科无条件提供母婴同室,可继续留住母婴同室。如新生儿,则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将母亲共同转入儿科母婴同室。
(4)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传染病需隔离时,应将母婴共同进行隔离治疗。
2、工作人员职责
产儿科医师工作职责:
(1)产、儿科医师分工合作,负责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全面工作,24小时有人负责。
(2)产、儿科医师与护士密切配合,指导母乳喂养。
(3)每日查房至少2次,做好相应诊治工作。
(4)认真书写病历,包括有关母乳喂养记录。
护理人员工作职责:
(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