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传感器不准会出大事,瓦斯数据假了没法保安全,得让数字真一点准一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报警仪。 | ||
| 职责分工 | 通风科牵头干,监控班的人动手校,技术员盯着看,队长查落实。 | ||
| 管理规定 | 每月30号全检一遍,每七天调一次,必须用标准气,反复校三次,不准吸烟。 | ||
| 监督与罚则 | 校完马上记,每月汇总交通风科;没校或乱校的扣分,设备不准又不修的要重罚。 | ||
井下监控瓦斯数据采集主要来源于井下安设的甲烷传感器及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报警仪。为了保证传感器测值准确,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真实的瓦斯数据,为合理安排指导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瓦斯数字依据。根据《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
1、每月30日定期对我矿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校验,检查数据传输是否正常、设备功能是否良好、数据采集存储是否完整、监控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2、根据《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每七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及便携式报警仪进行调校。
3、调校应使用标准气体及空气气样进行校对。
4、调校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及相关校验程序对设备进行严格细致的校验。
5、发现不合格设备要及时修理,更换损坏元件。
6、设备校验时严禁吸烟,以免造成校验误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