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检修出事故,保护大家安全,让干活不乱套。 | ||
|---|---|---|---|
| 职责分工 | 检修人员自己守规矩,监护人盯现场,动力科管电气审批,安全部门查落实。 | ||
| 核心条款 | 断电挂牌、卸压隔离、低压照明、接地防触电、禁带电禁带压、劳保穿戴齐、工具要完好。 | ||
| 执行要求 | 每条都得照做,开工前检查,过程有人盯,违规马上停,安全部不定期抽查记录。 | ||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 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
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