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想让老师多接活儿,用技术帮企业解决问题,顺便改善学院条件,多赚点钱搞科研。 | ||
|---|---|---|---|
| 适用范围 | 全院老师和部门,做横向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科技处牵头登记编号,财务管账,部门签合同,科技处查进度,分管院长批钱。 | ||
| 禁止行为 | 不登记合同不算数,没结账不能分钱,设备材料费先扣掉,外单位协作费得写清楚。 | ||
| 检查与监督 | 合同交科技处编号,财务按编号建账,项目结束才结算,科技处核比例,主管院长签字,财务打款。漏登记的不认成果,也不给待遇。 | ||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