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6
| 制定目的 | 怕人被电到,怕起火爆炸,想让漏电保护器管用、可靠、不出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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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用漏电保护器的人,还有热电车间、各使用单位,管安装、校验、用、查、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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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热电车间牵头校验和试验,使用单位管日常用和查,安全员盯着看,出问题一起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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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私自拆、修漏电保护器;不准用相线碰零线试动作;不准带故障硬送电;不准跳闸后不查就反复合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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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热电车间每年试一次,每月各使用单位自己查一遍,每次用前按按钮试,没记录或漏试扣分,坏了不报修要追责,台账不全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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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规范漏电保护器使用、维护、检查、试验标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和各级使用人员。
3、引用标准:
3.1电安生[1994]227号 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2 dl408-91 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4、内容:
4.1保护器的作用 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的主要补充性技术措施,它不能代替基本技术措施,例如:绝缘、间距、接地、屏护等。漏电保护开关在电气低压系统发生人身触电或电网漏电时,能迅速分断故障电路,防止人身触电和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爆炸事故。
发布时间:2026-07-16
适用场景:手持工具、施工用电、外电防护
| 制度目标 | 防止临时用电出事故,保大家安全,让用电有规矩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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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电器管理部门审批发证,专业电工安装拆除,用电部门管好自己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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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必须办证才可接电,用期不超10天,延期要再批,防爆地少装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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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申请→审批→安装→使用→结束手续,全程留记录,不符安全可拒干,安全部门随时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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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适用于化工单位各类临时用电。电器所属单位内部人员作业不必要办理审批手续。
2、凡生产和生活设施用电需使用临时电时,用电单位应向电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由电器人员安装临时线供电。
3、临时用电使用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天。若需延长者必须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10天。但基建施工临时用电可按施工期限执行,若正式线路已符合通电条件时,则临时用电线路,应停止(拆除),并先停(拆)后通。
4、申请部门在临时用电结束时应向电器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结束手续。
5、临时用电施工项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吊装、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用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和拆除,并应有安装和拆除记录,严禁非电气人员进行电气工作。
7、用电部门应对安全用电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