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7
| 制定背景 | 大家请假太乱了,婚假产假病假没个准数,容易扯皮。想让休假有据可依,别老为几天假闹矛盾。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在职职工,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管解释和修订,科室主任批假,分管院长管三天内,院长管三天以上。考勤员登记备案。 |
|---|
| 管理规定 | 婚假三天起步,产假至少90天,年假按工龄5-15天,事假一年最多15天,病假得有医院证明。 |
|---|
| 监督与罚则 | 请假要写申请、逐级批、办公室备案。旷工停发工资,超期不归通报辞退。假条造假罚2-3倍日薪。 |
|---|
一、休假类别
1、婚假:婚假三天。男职工年满25周岁,女职工年满23周岁以上属晚婚,可另增加晚婚假十五天。
2、产假:
(1)女职工产假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
(2)由妇产科出具《诊断证明书》为难产或剖宫产者另增加15天。
(3)晚婚女职工生育第一孩者另增加产假30天。
(4)一胎生育为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孩,增加产假15天。
3、节育假:晚婚晚育第一次流产或引产者增加休假7天。
4、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丧假为3天。
发布时间:2026-08-03
适用场景:感染处置、临床使用、设备入库
| 制度目标 | 让闲置医疗设备动起来,避免浪费,提高使用率,帮医院省点钱。 |
|---|
| 职责分工 | 设备科负责登记审核;财务科管钱和账;科室报闲置;院领导批大额调剂。 |
|---|
| 核心条款 | 停用超一年可调;利用率低于20%能调;淘汰报废设备不能调;家用设备严审;就近调剂;估价要合理,签协议。 |
|---|
| 执行要求 | 先封存保管好设备;再评估协商定价;签完协议马上办财务手续;收入专款专用;设备科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发现私吞收入立刻处理。 |
|---|
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不许扩散和转让、淘汰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装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