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看病出错,患者安全没保障。医生责任不清,诊疗断断续续。记录乱七八糟,出了事说不清。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医院、诊所,所有医生护士,所有住院门诊病人。 | ||
| 职责分工 | 科主任管总,首诊医生先扛着,护士配合记录。医务科盯着执行,院领导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首诊医生不能甩手不管。查房每天得来两次。急会诊10分钟内必须到。病历当天写完,不能拖。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抽查病历和查房记录。发现漏记少查,扣绩效还通报。连续两次不达标,停岗培训。科主任签字确认才算数。 | ||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