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新建改建的项目,安全卫生达标。保护工人干活时不受伤不生病。开工前就得把防护设施配齐。 | ||
|---|---|---|---|
| 职责分工 | 炼钢厂负责配合施工。设计单位编安全专篇。施工单位保设施同步建好。安监部门审批验收。 | ||
| 核心条款 | “三同时”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环保设施要先验收合格才能开工。 | ||
| 执行要求 | 可研阶段做预评价。初设要报专篇。施工中盯紧同步进度。试生产时测效果、搞培训、写报告。最后等安监部门盖章才算完。 | ||
1目的
为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
3职责
3.1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2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其防治污染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