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工地常出安全事故,怕工人受伤,想让项目上人人都盯紧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参与施工的班组、联营队伍。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日常盯,公司安全部门检查督促。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签安全责任状,配够专职安全员,用合格联营队,安全经费不能省。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现场,问题限时改;不签合同不开工;出事要保护现场、上报、整改;教育每年至少一次。 | ||
1.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3. 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4.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班组签订安全责任状。
5.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6.所选用的联营队伍必须安全素质高,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的联营队伍不得选用,且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7.对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8. 支持项目安全员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