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单位车子,别乱开乱用,省油省钱,开车安全点,事情办得顺。 | ||
|---|---|---|---|
| 职责分工 | 党政综合办专人管车,登记加油修车这些事。镇纪委盯着用车对不对。 | ||
| 核心条款 | 车只能自己开,不能借人。加油要记账,去指定地方加。出车要填表,写清事由地点里程。下班车必须停单位。 | ||
| 执行要求 | 司机每天填登记表,用车人签字。车管员每月核对油和里程,次月10号前交领导。加油记录每月和司机对一遍。周五下午到周日、节假日多数车要封存。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
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
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党政综合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镇纪委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六条
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