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6
| 制度目标 | 防止电器燃气出事,避免火灾,保护师生安全,让设备用得稳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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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后勤处管检查维修,电工持证上岗保养线路,各部门负责人盯自己地盘,校长总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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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不乱拉电线,不超负荷用电,老旧电器该换就换,燃气电器要合国标,天天运行的设备专人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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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每月查一次线路和燃气具,发现问题马上改;临时接线要审批再施工;下班必须关电源;检查记录要留底,谁查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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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严禁超负荷用电。定期对电器及其线路、燃气用具、燃气管道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落实。
三、电器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其器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应当予以报废。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发布时间:2026-06-28
适用场景:师生用餐、食堂操作、食品采购
| 制定背景 | 怕学生吃坏肚子,食堂卫生乱糟糟没人管,出事就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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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食堂、分餐点,还有所有做饭和打饭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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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总务处带头管,食堂管理员天天查,校医不定期抽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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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证照要全,设施要齐,生熟分开,烧透再卖,剩饭当天清,留样40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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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天验收记台账,每周检查打分,不达标扣绩效,严重问题停业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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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饮食卫生制度(四)
1、学校食堂必须持有特种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应有符合标准的设施(包括防尘、防蝇、防蟑、防鼠、防紫外线消毒和空调降温设施)。
3、学校食堂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卫生人员,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进货食品要做好日期标签。
4、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每年检查一次,凡有5病者不得上岗,(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化脓性皮肤病)。
5、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上岗前和便后洗净双手,不戴饰物,在操时做到“三白”(白帽、白口罩、白衣服)。并不在室内吸烟。
6、生熟食品分开(包括冰箱、容器和粘板),并应有明显标志。
7、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剩菜、剩饭当天倒掉,不得供应水产品,生冷拌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