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太突然,大家容易慌乱。怕报告不及时、现场被破坏、责任说不清。想让每个人知道第一步该干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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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上干活的监理员、专业监理师、总监理工程师。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理工程师带头处理,安全专业监理师具体跑腿,企业负责人盯着全过程,上级部门来检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总监和公司;不准动现场东西;抢救人时要留标记;24小时内必须交书面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总监带着大家做调查、写报告、定措施;上级批了才执行;没做到就开会重来;每月统计事故当月报;每次事故都要开分析会。 | ||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各级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负责人报告,有责任组织参建各方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和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有关标志。
2、总监理工程师或企业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协助指挥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尽可能挽回财产损失。同时立即报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