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井下风流通畅,防止瓦斯积聚,保护工人呼吸安全,避免风门被撞坏,保证通风设施能用久一点。 | ||
|---|---|---|---|
| 职责分工 | 通风队负责砌筑,队长跟班监督;通风科检查质量、第一次验收、编号建档;总工每月组织二次验收;不合格要返工罚款。 | ||
| 核心条款 | 风门至少两道,正反向都要有;风窗调板在上部;风桥断面不小于原巷五分之四;风门前5米不能堆东西;两道风门间距超5米。 | ||
| 执行要求 | 砌完马上汇报通风科,当天验收;总工每月再查一遍;合格才准用;编号后统一管;发现没按要求做,立刻整改;验收记录要留底。 | ||
第一条 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