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特别重大事故没人管得严,现场乱成一团,信息报不上去,调查拖拖拉拉。 | ||
|---|---|---|---|
| 适用范围 | 总局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赴现场工作组、专家、技术支持单位。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厅接报马上报领导;业务司局提建议写材料;统计司管评估归档;总局领导带队去现场。 | ||
| 管理要求 | 必须24小时内启动响应;必须报国务院请示成立调查组;必须分组查原因、追责任、写报告;必须一年后回头看整改。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厅盯信息报送,业务司局盯报告质量,统计司盯评估时限;谁漏报迟报,就补材料重来;三次出错要被点名。 | ||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____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____年7月13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国务院授权或委托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适用本程序。
一、事故调查准备
(一)信息接报及处置。
1.办公厅(总值班室)接到特别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报告办公厅负责人;按照响应程序通知相关司局及应急指挥中心做好赴现场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