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学校想让住校生生活有规律,安全卫生有保障,大家相处更和谐。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校学生,管睡觉、卫生、自习、锻炼、安全、公物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政教处牵头定规矩,班主任和寝室长执行,老师日常检查监督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私自换床换寝,不能喧哗打闹,不能玩扑克下棋,不能乱扔垃圾,不能私拉电线,不能带违禁电器。 | ||
| 检查与监督 | 值周生每天检查卫生,老师抽查纪律,每周开寝室长会通报问题,没做到就批评教育,屡犯要停宿或取消资格。 | ||
第一条在学校允许范围内的学生可申请住校。中途一般不办理退住手续。若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认可,并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批准后办理退住手续。
第二条住校生按统一安排的寝室、床住就宿,不得自行更换。
第三条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各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督促全体寝室成员执行
《住校生管理条例》,建立寝室内轮流值日制度。寝室长要及时如实向老师汇报寝室成员遵守执行《住校生管理条件》,室员应服从室长的管理。
第四条住校生应按时参加住校生会议,寝室长应按时参加寝室长会议。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寝室的每一个成员。
第五条积极营造文明、健康、高雅、协调的宿舍文化。
第六条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无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