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矿井大设备的探伤检测,建好档案,定好技术措施。 | ||
|---|---|---|---|
| 职责分工 | 技术组列周期、报名单;主管区长联系检测单位;副区长管资金;专人管档案。 | ||
| 核心条款 | 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标准做检测探伤;不同设备有6个月、1年、3年等周期;新设备先检后用。 | ||
| 执行要求 | 技术组提前一个月报名单;检测探伤必须按时做;问题要马上处理或上报;没做的追领导责任;档案专人管。 | ||
1、建立大型设备定期探伤检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矿井大型设备定期检测档案,及时制定大型设备探伤、检测所用技术措施。
2、机电区技术组每年列出大型设备检验、探伤周期,并提前一个月将应该复检的大型设备名目报给单位主管区长和分管技术的副区长。
3、机电区主管区长、分管技术的副区长根据机电区技术组提供的将到检验的设备进行联系有检验资质的相关单位及时对进行检测和探伤工作,并及时联系设备检测和探伤所需资金,保证在用大型设备能够及时进行检测。
4、大型设备的探伤、检测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对矿井在用的大型设备进行检测、探伤。对在检测中省、地方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制定的标准高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要严格按高于《煤矿安全规程》标准的地方规定标准执行。
5、建立专用的大型设备检测、探伤资料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