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报晚了、报漏了。想让学校一出事马上有人知道,快救人、快处理。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校长老师学生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具体干,教育局派人查落实没。 说啥必须报、啥时候报、怎么报、报给谁。不准拖、不准瞒、不准瞎写。 靠每月自查 教育局抽查盯。漏报迟报的,先批评再扣分,真出大事要追责。 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教育局负责解释,情况变了就改。 | ||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
120、 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