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2
| 制定目的 | 怕学生老不来上课,学习跟不上,纪律松垮,影响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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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在校学生,包括上课、自习、实习、军训这些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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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班主任管一天假,系主任管两到四天,学工处长管五到七天,院领导管八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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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必须按时注册,请假要交证明,旷课超15分钟算缺勤,晚自习得在指定地方待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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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班干部每天记考勤,每周统计上报,系里公布结果,没请假就缺课直接算旷课,处分按条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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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完成学习任务。
第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持有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劳动、军训等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持医生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者;因临时发生特殊事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又不托同学代办,事后两天内亦不补办请假手续者;超过假期不补假者,一律按旷课或旷考处理。
发布时间:2026-06-29
适用场景:实验实训、实践教学、技能鉴定
| 制定目的 | 学院要建好实训室,培养动手强的学生,把教学资源用得更明白,让上课效果更好,办学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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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系部和实训相关老师,管实训室怎么建、怎么用、怎么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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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分管副院长总抓,领导小组定方向,专家小组评方案,实验实训中心干活,教务处控全局,财务资产处管钱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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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按流程申报立项不能建,没论证通过不能动工,钱和设备不能乱花乱放,纪检全程盯着别出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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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三月报计划,四月论证批,暑假集中建,建成后由领导小组每年查一次,看用得好不好、管得严不严,结果影响明年建不建,谁没做到就重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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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