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尾矿库出大事,保护人命和环境,减少损失。 |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当组长,副总当副组长,尾矿库负责人和中层是成员。安委会管日常。 | ||
| 核心条款 | 定清楚哪些算紧急事件,比如洪水、地震、水位超高、坝体滑动等。 | ||
| 执行要求 | 每年搞演练,培训全员,配齐铲车水泵等设备,办公室贴电话,现场有疏散提示。 | ||
一、管理部门
公司设立应急管理小组,公司总经理任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任应急管理小组副组长、尾矿库负责人及公司中层领导为小组成员。安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紧急事件
1、紧急事件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及环境破坏的突发事件。
2、紧急事件的认定应考虑: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态。
(3)依据风险确定潜在的紧急事件。
3、确定的紧急事件时应包括尾矿库周边的情况,并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收集相关的地理、地质、气象及村庄居民等信息。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尽可能预测可能发生的时间与破坏性质,并考虑人员密集程度及对周边的影响。
4、确定紧急事件时应考虑下列情况:
(1)自然灾害:洪水;泥石流;地震。
(2)库区异常:外来尾矿、废水;周围采矿作业;库内采、选尾矿。
(3)运行管理异常:水位超过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体深层滑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