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小区治安变差,住户住得不安心,环境变脏乱,想保住“安全文明小区”牌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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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大厦全体住户、物业人员、保安、出租屋业主、商场门店经营者。 | ||
| 职责分工 | 街道领导统筹,派出所管治安,物业管日常,保安巡逻,住户守公约,租客办暂住证。 | ||
| 管理要求 | 清理三无人员,挂牌管理出租屋,设治安岗亭,配灭火器,灭四害,严查乱摆卖和无证门店。 | ||
| 监督与检查 | 领导小组每月查进度,办公室天天盯落实,谁没做到就点名,拖后腿的换人,整改不过关不验收。 | ||
在市、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广大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大厦于1997年获得了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安全文明小区”光荣称号。为了巩固这一成果,进一步把**大厦创建一个环境优美、治安稳定、住户安居乐业、团结和睦的小区,经区人民政府和南园派出所决定,在**大厦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标兵小区”工作。为确保年内验收达标,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和目标
工作任务是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使居民人人知法、懂法、守法。建立居民文明安全公约,搞好小区内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完善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区内治安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