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单位的钱,让预算不乱花,账记得清清楚楚,钱用得明明白白。 | ||
|---|---|---|---|
| 职责分工 | 单位领导总负责,会计主管具体组织,会计员管账,出纳管钱,大家各干各的活。 | ||
| 核心条款 | 记账用人民币,按日历年度算账,不能提前结账,凭证要合法,账目要对得上。 | ||
| 执行要求 | 所有单位必须照着做,地方可加补充规定但得报备,军队另定办法,日常要按时记账结账报账。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一九六六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
一、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卫生(不含医院)、文化、体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专项事业费的事业单位;
二、各级各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单位;
三、各级国家机关和受国家预算补助的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
各级各类国营企业和比照国营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适用各类国营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均不适用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