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0
| 制定目的 | 帮家里困难的同学交生活费,让他们安心读书,不因缺钱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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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只管在校的本专科贫困生,管助学金怎么发、谁来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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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资助中心定名额、发钱;学院组织评审、公示名单;学工处解释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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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能造假材料,不能校外租房,不能通宵上网吧,不能拖欠学费,不能铺张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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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年评一次,班级推荐 民主评议 学院初审 全校公示5天;发到银行卡;没做到就取消资格,钱要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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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____〕13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____]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发布时间:2026-07-10
适用场景:学业激励、评优评先、纪律处分
| 制定背景 | 学校想鼓励学生好好表现,也得管住那些不守规矩的。怕大家乱来,影响学习和校园风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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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学生,包括走读生和住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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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班主任最先发现情况,年级组长和德育处一起查证,校长室最后拍板。家长也要配合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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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做好事有表扬、发奖状、评三好;犯错轻的被点名批评,重的给警告、记过甚至劝退。不能顶撞老师、不能打架、不能作弊、不能破坏公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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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班主任先提意见,德育处核实,校长室批准后全校通报。处分记进档案,还要通知家长。改好了能申请撤销,不认错会加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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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级中学学生奖惩制度
1.奖 励
(1)学生奖励规定
(一)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
(二)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生的学籍卡和毕业登记表,学校要建立受奖档案。
(三)根据上级规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本程序如下:
1.对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由学生民主评议。
2.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
3.班主任组织填写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并提出意见。
4.德育处(汇总公告征求意见后报批)签署意见。
5.校长室审批,作出表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