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目标乱七八糟没人管,想让各单位都盯紧任务,不拖拉不糊弄,把药监的事干扎实。 | ||
|---|---|---|---|
| 适用范围 | 全省药监系统各单位,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比如检查、上报、整改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省局督查办牵头查材料,各单位自己先自查,督查领导小组最后拍板定成绩,党组审结果。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编造数据糊弄检查,不准超期补报材料,不准擅自改目标不报批,原始材料必须留着。 | ||
| 检查与监督 | 上半年各单位自己查一遍写简报,督查办抽看原始材料,年底打分排名,差的通报批评,好的发奖金和表扬,没按时交材料直接扣分。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全系统各级监管机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前,各目标责任单位、处
(室、队)对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省级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只重原始材料。
(前)和要求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
第十三条 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综合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五章计分原则
第十四条 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的考评实行非百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