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4
| 制定目的 | 想让建筑市场更规范,信用好的企业能多接活,信用差的少接活。落实东兴试验区政策,让改革措施真正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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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防城港市所有做房建、市政工程的施工企业,管他们干活表现、现场管理、获奖情况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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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市住建委牵头定规则,各县区住建局录信息、查问题,it公司维护系统,监督由上级部门盯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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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能拖欠工资和工程款,不能违法开工,不能造假报材料,不能不整改被罚的问题,不能围堵讨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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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企业自己报好行为,监管部门录不良行为,系统自动算分,每年12月31日清零重算。没按时报的不加分,错录的3天内改,漏录的全市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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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显效,落实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6-07-21
适用场景:基坑维护、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
| 制定目的 | 怕合同乱签出问题,保护建设方、施工方和农民工的钱和权益,让市场更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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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本市干活的建楼签合同的人,管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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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住建局牵头收合同盖章,建设单位要送合同备案,施工单位按合同干活,监督归住建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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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能肢解发包,不能中标价和合同价不一样,不能不交社保就用农民工,不能挪用安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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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合同签完5天或7天内必须送去备案,住建局5天内办完,不备案记入信用档案,没按时交的要被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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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稿)
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设、施工单位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二、合同文本
签订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