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工人挖孔时塌方、漏电、缺氧、中毒、掉东西砸人。现场乱,容易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人工挖孔桩的工人、监护人、班组长、设备操作员。 | ||
| 职责分工 | 工人自己戴帽、不抽烟、不超时;监护人盯孔口;班组长查设备;电工管线路。 | ||
| 管理要求 | 用安全电压灯、孔口设罩、护壁一节一做、送风5分钟再下人、提桶不混装工具。 | ||
| 监督与检查 | 班前班中都要查,班组长盯着,监理抽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钱。 | ||
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作业时除应遵守本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本规程第十四章的有关规定。
人工挖孔作业施工用电应符合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桩孔内作业如需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孔内电缆必须固定并有防破损、防潮的措施。
夜间禁止人工挖孔作业。
多孔施工应间隔开挖,相邻的桩孔不能同时进行挖孔作业。
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作业时不得吸烟,不得穿化纤衣裤,不得在孔内使用明火。同一人在孔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