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客房清洁时容易滑倒摔伤,电器插座老化可能漏电,客人遗留物品没清点会丢东西。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酒店、宾馆、游船上的客房服务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主管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领班每天巡房看隐患,服务员自己注意防滑防触电。 | ||
| 管理要求 | 拖地后立刻放“小心地滑”牌,插线板不私拉乱接,退房必查床底和浴室角落。 | ||
| 监督与检查 | 主管每周抽查三次,领班每班盯一次,没做到就重做并记录,两次不改要谈话。 | ||
客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名称: 客房服务员。
2、 职业定义: 在饭店、宾馆、旅游客船等场所清洁和整理客房,并提供宾客迎送、住宿等服务的人员。
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获取、理解外界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快速做出反应;有一定的计算能力;有良好的动作协调性,能迅速、准确、灵活地完成各项服务操作。
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7、 培训要求
(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