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7
| 制定目的 | 医院想多出科研成果,让医生们更愿意搞新技术、发论文、出专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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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科室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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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院长办公会定大方向,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科室负责人组织落实,医生自己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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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按获奖等级发奖金,论文看发表杂志级别,专著分国家和地方出版社,新技术要完成例数且成功率百分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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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奖励由医院财务统一发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真伪,评审结果公示三天,造假取消资格并通报批评,奖金一年内不领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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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对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奖励的规定
为鼓励在“科技兴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科技水平,加快医院发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在医院科技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对获得市科技进步奖的医院给予以下奖励:特等奖奖金3万元,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
二、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的医院给予以下奖励: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5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经我院主管部门认可、我院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奖的项目(前五位人员),分别奖励: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发布时间:2026-07-02
适用场景:围术期用药、感染治疗、药敏指导用药
| 制度目标 | 让医生用抗菌药更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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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专家小组定规则,医务部管执行,药剂科记用量,院感科查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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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用药前先采样送检,优先选窄谱便宜药,禁用三联,严控第三线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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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病程里写清用药理由,门诊最多开7天,住院病人送检率超60%,每月检查记录,不达标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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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正确采集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搁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结果,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固有耐药性与获得性耐药特点以及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因此十分重要,须认真对待。